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

打击腐败会是派系斗争的可能理由



2010年9月份,原市长助理樊中黔被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据报道受贿至少人民币1005万元,但平时不抽烟,不滥酒,一双皮鞋...修了再穿...

上述报道来自腾讯新闻,看了之后,我只知道樊中黔被追究责任,至于负责监督樊中黔的行政管理机构检察院是否被追究了什么责任,腾讯没有报道,那么类似事件有报道吗,有习大大不是在抓大老虎吗?出了那么多贪官,那些媒体追究领导人责任了?抓贪官不是在将功抵过吗?我也不知道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,如果意味着两年后还是必死无疑的话请看下文。

官员被证明贪污受贿几乎不可能再当官,也就没有多大权利贪污。但只要他真心后悔认错,给他生存机会改正,让他弥补,不是比杀了他更号吗?把这种人处死就是损失,还能让其亲朋心碎,让他妻子成寡妇,让他孩子没父亲,让白发人送黑发人。如果他还有长辈的话,如果他真心爱过的话。愿意给行政管理官员机会去抓大老虎以弥补他们的失职,为什么不能给他一个机会,这真的公平吗?

对打击贪腐,有种评价,说这是派系斗争,之前不敢相信的人现在该醒了吧!如果再遇到这种事,该如何帮助那些死刑犯维权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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